安顺市供水调度中心及应急水源改扩建工程、水对沉备用水厂改造项目交易结果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示(2016) 9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市供水总公司(招标人)委托贵州百胜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安顺市供水调度中心及应急水源改扩建工程、水对沉备用水厂改造项目(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803号)已于2015年12月29日11时0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经评审,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电子投标文件标记未响应招标文件而废标,贵州建工集团第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电子投标文件未加盖公章、未加盖造价员章和签字而废标,其余三家投标单位电子投标文件未加盖造价员章和签字而废标。因此本次招标因五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未通过形式评审而废标。建议重新组织招标。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6年1月12 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