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平坝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招标交易结果废标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市平坝区天龙镇人民政府(招标人) 委托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安顺市平坝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招标于2016年11月 03日10时开标,该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交易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无。
注:评标委员会对4家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1家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初审。其中上海金桥工程建设发展限公司、广西桂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大西南正华建设有限公司三家投标单位的工程量清单不符合招标文件B2.7条的规定,作废标处理。鉴于只剩一家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P40页第七章的规定,不具备竞争性,建议重新招标。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6年11月11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平坝区房屋与市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