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公开招标工作,在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主持下,按照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于2015年1月20日09时30分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意见,由于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子项分值与子项中明细分值不一致,评标委员会认为无法继续评标,建议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故本项目本次招标做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