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招标的镇宁自治县东外环道路工程PPP项目,于2018年6月12日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人数为三家:1、北京城建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陕西天地建设有限公司,3、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能建西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甘肃第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因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受国家政策影响及所属企业在PPP投资方面执行“两不一少”,致使此项目投委会难以通过,另外金融机构也不介入,银行贷款不落实,使本项目投标工作难以推进;故本项目合格人数为两家,不满足开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终止,需重新组织招标。
特此函告!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