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GZHL-2024-06-004
采购项目名称:普安县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附属设施(设备)项目
二、项目废标的原因
《黔西南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州财采【2024】16号第六条处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本机关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如下: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此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普安县人民法院
地址:普安县盘水街道南山坡(普安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朱先生0859-7232433、18008591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汇利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兴义市滨水庄园24栋3号1楼
联系方式:罗经理16685976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经理
电话:16685976808
普安县人民法院
2024年07月26日
文件预览:
《黔西南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州财采【2024】1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