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标公示 | ||||||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 岑巩县平庄防洪堤工程 | |||||
招 标 人 | 岑巩县河道管理所 | |||||
代理机构 | 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4年7月30日下午14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内容 | 根据评委评标报告,本施工项目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具体原因为:本项目共五家投标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其中玉林市水利电力建筑工程处法定代表人到场,其他四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均未到场。根据招标文件第13页第5条开标程序中的5.1条规定,招标人在本章第1.10.3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的,招标人可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 |||||
公示期 | 2014年7月31日至2014年8月4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监督单位:岑巩县水利局建设管理站 | |||||
招标人:岑巩县河道管理所 日 期: 2014年7月30日 |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14年7月30日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 期: 2014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