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标公示 | ||||||
|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 剑河县2013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C3标施工招标(简易招标) | |||||
| 招 标 人 | 剑河县水利工程管理办公室 | |||||
| 代理机构 | 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14年 09 月 19日上午10 时 00 分 | |||||
| 开标地点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公示内容 | 剑河县2013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C3标施工招标文件第7页及第36页对投标文件份数的要求不一致。导致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份数出现一正四副及一正一副两种情况。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制作失误,此次招标作为废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标。 | |||||
| 公示期 | 2014年09 月24 日至2014年 09 月 26 日 |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监督单位:剑河县发改局 | |||||
| 招标人:剑河县水利工程管理办公室 日期:2014年9月24日 |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4年9月24日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 期:2014年9月2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