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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县2014年度第四、六批“三年攻坚”通村油(水泥)路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施工招标

2015-09-09 查看 1 次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公告


镇宁县2014年度第四、六批“三年攻坚”通村油(水泥)路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施工招标交易结果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示(2015)530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人)委托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镇宁县2014年度第四、六批“三年攻坚”通村油(水泥)路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施工招标(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521号)已于2015年8月26日10时0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根据开标验证情况,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由于在安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上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不具备开标条件,将重新招标。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5年9月14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交通运输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9月9

招标文件二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