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 · 及时 · 专业的招投标信息平台

紫云自治县2015年猫营镇工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2015-09-15 查看 1 次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公告

紫云自治县2015年猫营镇工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监理招标交易结果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示(2015)542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紫云自治县产业园区经营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委托四川大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紫云自治县2015年猫营镇工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542号)已于2015年9月11日11时0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根据开标验证情况,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该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1日11时00分,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5年9月18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