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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第二看守所室外附属工程

2015-10-12 查看 1 次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公告


安顺市第二看守所室外附属工程 交易结果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示(2015)587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市公安局(招标人) 委托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 安顺市第二看守所室外附属工程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630 已于20151010103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贵州遵义鸿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报价低于警示价,且提供的证明文件与事实不符合。贵州省安顺市实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原件与复印件不符,同时注册证已过期,江西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州成宇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机械设备无发票复印件或租赁设备的合同复印件,根据以上情况,以上四家投标单位作废标处理,建议重新招标。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51014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 10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