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中心城区供水三期(第二水源)工程勘察招标交易结果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示(2016)254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市供水总公司(招标人)委托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安顺市中心城区供水三期(第二水源)工程勘察招标(安市公资交(建)告(2016)183号)已于2016年4月15日10时0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根据开标验证情况,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在开标环节验证各投标人身份是否符合有效时,其中“贵阳建筑勘察设计
有限公司”未提供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招标文件
第六章废标条款规定:投标人参会代表应出示的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的,作废
标处理。因合格投标人不满足三家,故本项目做流标处理。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5年4月20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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