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县巴路工程建设项目(一次)施工招标交易结果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示(2016)314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紫云自治县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委托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紫云县巴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 873号)开标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11时00分。结果公示如下:
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7日,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投标单位有4家。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2,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投标单位不满足3家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6年5月13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