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标公示 | ||||||||
|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 清水江旁海航电枢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三次) | |||||||
| 招标人 | 贵州东南航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 |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16年5月11日14时30分 | |||||||
| 开标地点 |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公示内容 | 清水江旁海航电枢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三次)于2016年5月11日下午14时30分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共有三家投标人按时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现场符合性验证时,有两家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质核验原件,经专家评定有效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本项目作流标处理。 | |||||||
| 公示期 | 2016年5月13日至2016年5月16日 |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 监督单位:黔东南州发改局、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 | ||||||||
| 投诉电话:0855-8064869 | ||||||||
| 招标人: 日期:2016年5月13日 |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16年5月13日 |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2016年5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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