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革利乡革利村市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交易结果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镇宁自治县革利乡人民政府 委托中经国经招投标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镇宁自治县革利乡革利村市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于2016年10月13日11时0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由于业主未按时到达,延迟到16时05分开标,根据评标专家评标情况情况,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1.在开标验证过程中,四川省瑞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土地整治人业单位备案登记证,作废标处理,退回其投标文件;
2.根据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提供的《情况说明》,上传的工程量清单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为13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本次招标时间不满足要求,建议重新组织招标。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6年10月24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