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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自治县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项目建安工程(火花片区)(二次)废标公示

2016-11-09 查看 1 次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公告

紫云自治县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项目建安工程(火花片区)(二次)施工招标交易结果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紫云自治县火花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委托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紫云自治县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项目建安工程(火花片区)(二次)施工招标开标时间为2016年10月28日10时00分,由于业主未按时到达,导致抽取专家时间延,延迟到10时15分开标,结果公示如下:

评标委员会对3家投标文件进行了初步评审,1家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初审。其中贵州靖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函附录内容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贵州仟亿筑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废标条款2.3条,作废标处理。专家组建议重新组织招标。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61114,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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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