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 审 报 告
罗甸县逢亭镇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于2016年9月27日开标、评标,推荐了三家中标候选人,经业主审查后于2016年9月30日向监督部门书面提出质疑,发现以下问题,并要求进行复核审查。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6年10月10日下发了关于“罗甸县逢亭镇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暂停招投标程序的通知”。
1、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西顶峰市政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商务标)第58-65页和江西省群力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商务标)第55-63页异常一致。
2、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西顶峰市政园林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西省中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西昌宇建设工程公司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图纸中道路工程量其中一项回填石方81945立方米,按照施工图中描述为毛石回填,而这三家中标候选人异常一致出现统一漏算。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重新进行复审。根据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及废标条例第B2.9条,评标委员会在对以上提出的问题进行复审,复审情况如下:
经专家复审小组对上述问题进行复审,认为情况属实,统一意见建议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监督部门:罗甸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8547619847
黔南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