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二期)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废标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镇宁自治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 委托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镇宁自治县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二期)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于2016年11月24日10时00分开标,该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交易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无。
注:1.在开标验证过程中,湖北东兴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提供核验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核验原件要求,退回其投标文件。
2.评标委员会对3家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3家投标文件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所有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部分项目特征与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工程量中的项目特征不一致,按废标处理,建议重新招标。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6年12月06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镇宁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