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火花镇纳座纳座村小学崩塌治理项目
施工招标废标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人) 委托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公司)公开招标的紫云自治县火花镇纳座纳座村小学崩塌治理项目施工招标于2017年02月23日10时00分开标,该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交易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无。
注:评标委员会对4家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其中化工部遵义地质工程勘察院未响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条,其余三家未响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中配置两名安全员,按废标条款B2.7、B2.9条,对以上四家投标单位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建议重新招标。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7年03月07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