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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飞公司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二期)六号楼废标公示

2017-03-06 查看 1 次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公告

贵飞公司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二期)六号楼招标

废标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市开发区黔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 委托的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公司)公开招标的贵飞公司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二期)六号楼招标2017022410时00分开标,该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交易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注:评标委员会对3家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3家投标单位主要管理人员证件上的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也无发证单位出具正在变更的证明,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建议重新招标。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70309,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