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大道砂石冲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项目
招标废标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市平坝区国土资源局(招标人) 委托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公司)公开招标的贵安大道砂石冲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项目招标于2016年12月29日10时30分开标,该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交易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无。
注:评标委员会对5家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1家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初审。其中六盘水景泰苑环境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无签字盖章;贵阳建茵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响应性评审中技术标准和要求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贵州凯山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大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单位不响应招标文件提供的承诺函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以上几家投标文件为废标处理。华夏中科园林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评审通过,但认为一个单位不具备竞争条件,建议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7年01月10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平坝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