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猫营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设计(二次)
招标废标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紫云自治县产业园区经营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 委托的贵州中正信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公司)公开招标的紫云自治县猫营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设计(二次)招标于2017年01月03日11时00分开标,该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交易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无。
注:评标委员会对3家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1家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初审。其中浙江农林大学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浙江普天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复印件(废标条款2.1条),作废标处理,仅剩一家投标单位,不具备竞争性,评标委员会建议重新招标。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7年01月11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