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二期)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二次)招标废标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镇宁自治县产业园区管委会(招标人) 委托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公司)公开招标的镇宁自治县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二期)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二次)于2017年01月10日11时30分开标,该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交易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无。
注:评标委员会对4家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1家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初审。其中贵州永合建筑工程公司未提供现金流量表、湖北东兴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未提供2015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贵州仟亿筑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根据招标文件废标条件B2.4条对以上三家投标单位作废标处理,剩余一家投标单位专家组认为不具备竞争力,建议重新组织招标。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7年01月22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镇宁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