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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秀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八标段(54片区、58片区)监理招标废标公示

2017-08-10 查看 1 次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公告

西秀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八标段(54片区、58片区)监理招标废标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市西秀区农业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委托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西秀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八标段(54片区、58片区)监理招标项目2017年7月31日11时3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本项目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共有五家单位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提交投标文件。在初步评审中,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初步审查标准对5家投标文件进行了初步评审,1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贵州智龙水利监理有限公司、贵州思源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贵州骅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京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家投标单位均未在投标文件封面标记“纸质文件”字样,不符合招标文件24.1条规定,对上述四家投标单位作废标处理。剩余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家投标单位,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具备竞争力,建议重新组织开标。

中标结果公示至 2017 8 15 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西秀区建筑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 8 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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