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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苗兰村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流标公示

2018-08-30 查看 0 次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公告
流标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重庆永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的 榕江县苗兰村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标段(入场登记号:TD52263220180507007YSG001)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公示期间,收到质疑投诉,(根据监督部门和招标人有关处理意见),现公示内容如下:   
流标原因说明    该项目于2018年7月10日在黔东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经专家评审贵州东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人,该项目中标公示于2018年7月12日至2018年7月14日在黔东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在公示期间2018年7月12日收到质疑函,质疑内容:“第一中标人贵州东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潘年相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基金”。针对以上问题,2018年7月17日,招标人榕江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到三穗县社会保险事业局调查核实贵州东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三穗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事宜,经查核,贵州东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只有一个人——龙凤立(身份证:5226321982xxxx2813)。招标人榕江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和代理机构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发送纸质文件《关于榕江县苗兰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质疑函的函》到贵州东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8月1日贵州东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彭炫到榕江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进行洽谈,经商议,要求贵州东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前提供项目负责人潘年相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截止2018年8月8日前贵州东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并未提供项目负责人潘年相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该项目第一中标人贵州东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8.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第4条“招标人保留对投标文件进行复核的权利,如果发现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信息骗取中标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招标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追偿损失,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作不良记录向社会公布,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经招标人榕江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和监督部门榕江县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处理结果如下:取消贵州东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一事,该项目重新招投标。退还贵州东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因此废标。                                                                                                                
    流标结果公示从 2018  年 8 月 30 日至 2018 年 9 月 1 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向  榕江县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电话:0855-8060216 )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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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意见1.jpg

    处理意见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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