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平坝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项目废标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市平坝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安顺市平坝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项目于2019年10月08日 11时0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评标委员会共收到投标文件4份,经初步评审3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要求。普定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在进行形式审查和资格审查时,未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在进行响应性评审时,贵州海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远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普定县建筑一公司三家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规费计算费率,不能通过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及评标办法》,对前有效投标文件进行了独立的综合评审,建议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结果公示至2019年10月13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平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安顺市平坝区城市管理局 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0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