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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南煤电气化一体生态工业基地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自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盘南煤电气化一体生态工业基地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自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标段招标失败公示

2020-05-09 查看 1 次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公告

关于盘南煤电气化一体生态工业基地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自用工程)勘察设计、釆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公示

盘南煤电气化一体生态工业基地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自用工程)勘察设计、釆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于2020年1月19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推荐,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人,中标通知书于2020年3月9日送达中标人手中。

经贵州盘北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批并于2020年2月19日发文,业主单位于2020年2月20日复工复产之后,多次联系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与业主签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按规定提交履约保函。至2020年4月15日中标人派相关人员洽谈合同相关事宜,但仍未按要求提供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函及签订合同。

中标人拒不履行法定及约定义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同时违反了招标文件约定条款:“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天内与招标人签定施工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可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现业主单位依法依规取消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中标人资格,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中标人持有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事宜已在六盘水盘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主管部门已盖章确认、知情。

公示期5月11日至5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异议人可向行业监督部门,即六盘水盘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

贵州盘兴能源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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