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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普定县2023年土地整治建设项目评审结果公示,建议重新招标。
关键信息
详细内容
普定县2023年土地整治建设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乾利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贵州栩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普定县2023年土地整治建设项目于2023年07月11日09时3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2023年8月03日14时0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复议,评标委员会共收到投标文件5份,经初步评审4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经复议:贵州天恒建设有限公司:1. 招标文件中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项目未明确提供承诺还是证明,该单位以承诺方式证明,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无法进行网上查询真伪。
贵州鸣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复议,该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承诺等载明的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不符。
贵州汉东实业有限公司:招标文件中未要求提供养老保险扫描件或复印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规定)
贵州烨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文件中未要求提供养老保险扫描件或复印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规定)关于复议申请中的特别说明,招标文件P26:4.3.1规定: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议重新组织招标。
结果公示至2023年08月14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普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5138222497)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贵州乾利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贵州栩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10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