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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关区阿市乡中寨村2012年度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结果公告

2014-04-03 查看 13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七星关区阿市乡中寨村2012年度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 人

七星关区阿市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年4月3日10:00时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川元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5.24

项目经理或总监

阮尚勇

业绩

1.双流县籍田镇五圣村土地整理项目2.荣县2011年土地治理与产业化经营两类结合试点项目工程

报价

4429977.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川省广安金达建筑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4.32

项目经理或总监

何先宽

业绩

1.资阳市雁江区南津镇、中和镇等两个土地整理项目一标段2.南充市顺庆区梵殿乡陈家沟村等4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第二次)

报价

4435060.07元

公示 期


2014年 4月4日至 2014年4月9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