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板当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紫云自治县板当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已由 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 2013 ) 44 号 (批文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板当镇卫生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板当镇卫生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板当镇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 1807.54m2 ,结构为框架,总投资额约为 200 万元。
2.3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2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2 个,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与申请人一致的人事劳动关系和交纳养老保险凭证原件,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4. 确定中标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