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平坝县人民医院中央空调工程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坝县人民医院中央空调工程工程已由 平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平发改字[2013]81号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平坝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平坝县城关镇平黎大道 A线南侧;投资估算:约664万元;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及施工图所含内容 (主要包含 中央 空调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保修期后的维护、配件供应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央空调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应具有国家质检总局核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品牌代理证书和制造商总部针对本项目设备品牌的唯一授权书,同时提供制造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3.3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 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要求投标人有业绩 2 个,项目负责人有业绩 2 个。
3.4 投标品牌在贵州设有维修保养机构,售后服务人员需当地技能部门颁发的制冷工证书;
3.5 每个中央空调品牌无论是制造商或是代理商只允许有一个投标人投标。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可以是中央空调制造商或代理商与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
(以上证件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 6月 24日至 2013年 6月 28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 9时至 12时,下午 14时至 16时,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龙泉路15号)。(持委托授权书、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第3项要求的副本原件及本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报名。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入黔备案表。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二份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 6月 24 日至2013年6月28日,每日上午 9时至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