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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第二初级中学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013-07-31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

金沙县第二初级中学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沙县第二初级中学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毕市发改项目[2012]73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金沙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金沙县城关镇大定村;建设规模:6764.56 ㎡;合同估算价:700.26万元;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所示全部内容;标段划分:全部工程设为一个标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731日至 2013年86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 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持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和投标企业IC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报名,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黔备案证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7月31日至 2013年8月6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出售,出售时间为五个工作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 时至17:00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详细地址)。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 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上同时发布。

8. 其他(注:可填写内容)

以上“4.投标报名”条款修改为:1、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 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报名;2、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黔从业资质核验手续原件; 3、报名时验原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4、投标人须同时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到现场报名,并于报名截止之日起24小时内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完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沙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

有限公司

地 址: 金沙县城关镇 地 址:遵义市香港路港湾丽都A栋12-6

邮 编: 邮 编: 563000

联系人: 童 智 勇 联系人: 翁先桃

电 话: 13638166029 电 话: 15599286688

传 真: 传 真: 0852-897600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入黔备案号:黔建外招验[2012]007

资质证书有效期: 2014 年 1 月 13 日

公告日期 :2013年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