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C建施招(2013)第859号
凤冈县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冈县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凤冈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发(2013)39号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凤冈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凤冈县何坝乡
2.2招标规模: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概算投资约850万元;
2.3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专项及自筹资金,已落实。
2.4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包含全部内容;工期:30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包含已中标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15日至2013年8月22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在遵义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城上城五楼)持委托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投标企业IC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报名,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黔备案表复印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电话通知)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8月15日至2013年8月22日上午9:00时至17:00时,在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遵义市汇川区天安银苑B栋附1-2号)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09月06日09时30分,地点为遵义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城上城六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及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8、其他:本次招标如申请报名单位不足7家(含7家)转为资格后审,如超过7家则采用资格预审。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凤冈县环境保护局 | 招标代理 机构: | 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
地址: | 凤冈县城内 | 地址: | 遵义市汇川区广州路天安银苑B栋4单元附1-2号 |
邮编: | 563127 | 邮编: | 563000 |
联系人: | 何德刚 | 联系人: | 陈吉伦 |
电话: | 0852-5222426 | 电话: | 0852-8959399 |
传真: | 传真: | 0852-8959399 | |
入黔备案号: | F142001597 | ||
资质证书有效期: | 2014年1月13日 | ||
2013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