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金沙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办公用房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金沙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建设[2012]21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沙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金沙县西洛乡中心村;
建设规模:1585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3442万元;
设计周期:60日历天;
招标内容及范围: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 26日至2013年 8月 30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持委托授权书、本人专职交易员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投标企业IC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 26日至2013年 8月 30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00 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时 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8. 其他 (注:可填写内容)
以上“4.投标报名”条款修改为:1.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 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报名;2.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黔从业资质核验手续原件;3.报名时验原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4、投标人须同时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系统内报名,并于报名开始至报名截止时间后24小时之内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金沙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金沙县城关镇中华街111号 | 地址: | 贵阳市遵义路城市方舟A栋12-6号 |
邮编: | 551800 | 邮编: | 550003 |
联系人: | 黄成江 | 联系人: | 匡子鑫 |
电话: | 0857-7225654 | 电话: | 18185703378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qzx101@126.com | |
入黔备案号: | 黔建外招验[2012]033号 | ||
资质证书有效期: | 2017-08-14 |
2013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