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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安庄和刘官乡刘官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2013-09-02 查看 1 次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安庄和刘官乡刘官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3)49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安庄和刘官乡刘官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安国土资函【2013】8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安顺市西秀区土地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顺市西秀区安庄和刘官乡刘官村 2.2建设规模:安庄312.68公顷、刘官乡82.55公顷共计395.23公顷。 2.3项目预算总投资:安庄1642974.35元、刘官村729233.25元,共计2372207.6元。 2.4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 项目建设工期: 12个月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10〕21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黔国土资发〔2009〕139号《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暂行)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在贵州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专业从事土地开发整理的企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单位且已在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标段中的 个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5 .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