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平坝县高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3)53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坝县高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贵州省财政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黔财农发[2013]62号文件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平坝县财政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及群众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坝县高峰镇湾子头村、石甲堡村、湖坝坎村、龙宝村。2.2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0010亩。2.3计划工期:6个月。2.4招标范围:干渠、田间渠、排灌渠、渠系建筑物,机耕道、生产便道、便桥。2.5标段划分:5个标段,具体如下:C1标段:湾子头村马洞片区投资约180万元、C2标段:湾子头村郭家院片区投资约190万元、C3标段:石甲堡村片区投资约170万元、C4标段:湖坝坎村片区投资约180万元、C5标段:龙宝村片区投资约380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3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标段中的 个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 9月 18日至 2013年 9月 25日 (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