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威宁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威宁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设计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投资【2012】388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威宁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类型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招标
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威宁县;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其中迁建面积3000平方米,新建面积22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250万元;设计周期:60日历天;招标范围: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图预算(包括工程量清单、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后续服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条件。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21日至2013年5月27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09:00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持委托授权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报名,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黔从业资质核验手续原件。
6.招标文件的获
6.1凡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5月21日至2013年5月27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售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 月 日 时分,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包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其他
凡报名者除满足第“5.申请报名”条以外还应满足:1.报名时验原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2、本项目须同时在网上报名,办理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费用手续后,用CA证书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威宁县草海镇县府路 地 址:
联 系 人: 江道银 联 系 人: 翁先桃
电 话: 13595771066 电 话: 15599286688
传 真: 传 真: 0852-8976007
资质证书有效期: 至2014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