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C建施招(2013)第685号
仁怀市财政局业务用房项目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仁怀市财政局业务用房项目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遵市发改投资[2008]3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仁怀市财政和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仁怀市酒都新区国酒大道东侧
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仁怀市财政局业务用房项目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且具备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完成企业类似业绩1 个.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标段中的 / 个(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7 月 16 日至 2013 年7 月 22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 5 时,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城上城五楼)持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和投标企业IC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副本原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7 月 / 日至 2012 年7 月/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 5 时,在 遵义市合众路长青大厦15F。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城上城六楼)。
6.2 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和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8.其他 (注:可填写内容)
8.1投标人数量大于7家采用资格预审。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公明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地址: | 遵义市合众路长青大厦15F |
邮编: |
| 邮编: | 563000 |
联系人: | 罗太航 | 联系人: | 张晓晖 |
电话: | 0852-286076 | 电话: | 0852-8224326 |
传真: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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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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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黔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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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证书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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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 7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