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白岩镇安普城市干道及小城镇开发拆迁安置点公建工程(全额垫资)
施工招标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15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定县白岩镇安普城市干道及小城镇开发拆迁安置点公建工程已由普定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普发改投资【2014】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普定县白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普定县白岩镇新镇区
建设规模:道路总长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