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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定县安普城市大道绿化工程标段施工招标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17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定县安普城市大道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发改投资(2011)9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普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普定县、开发区; (2)建设规模:新建城市大道道路全长13.687KM绿化工程; (3)计划工期:6个月。(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