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及时的招投标信息平台

普定县2013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

2013-11-15 查看 1 次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普定县2013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 (项目名称) (A1标段、A2标段、A3标段、A4标段、A5标段)标段施工招标

安公资交(建)告(2013)67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普定县2013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普定县招标投标领导小组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普招投标【2013】5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普定县财政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及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普定县龙场乡;建设规模:A1、A2、A3、A4、A5等标段中施工图所示范围,计划工期为180天,招标范围:施工图纸、答疑纪要、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标段中的 个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1115日至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