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七星关区阿市乡中寨村2012年度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
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七星关区阿市乡中寨村2012年度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已由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以黔国土资发【2013】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七星关区阿市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七星关区阿市乡中寨村,建设规模:103.89公顷,项目投资:人民币540万元,计划工期:365日历天,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21号)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标准,且工程必须满足《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标准(暂行)》(黔国土资发[2005]137号)、《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办法》(黔国土资发[2005]136号),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从事土地整理或土地开发项目施工的营业范围,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2个,近三年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须在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完成土地整治从业单位备案手续(以“贵州省土地整治从业单位备案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网站查询为准),未通过的不予报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的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11月28日至2013年 12月4日(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投标企业IC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11月28日至2013年12月4日(不少于5日,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详细地址)持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其它:以上“4.投标报名”条款修改为:1.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报名;2.报名时验原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4.投标人须同时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系统内报名,并于报名开始至报名截止时间后24小时之内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