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县2013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资格预审招标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3)705号
本招标项目紫云县2013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农经〔2013〕30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源于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紫云县猫营镇、大云乡。(2)建设规模:治理岩溶面积60.25平方公里,治理石漠化面积21.15平方公里。(3)计划工期:12个月。(4)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划分为2个标段(沙坝小流域水利工程划为BD1标段、坡盖小流域水利工程划为BD2标段)。其中:BD1修建引水渠3.88km、排洪沟1.45km、蓄水池38口、沉沙池36口、机耕道9.31km、作业便道6.25km、桥涵5个、标志牌3块;BD2修建蓄水池12口、沉沙池12口、机耕道3.51km、维修通村路7.78km、桥涵4个、标志牌1块。(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