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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县新城区公租房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8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紫云县新城区公租房项目施工招标已由紫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紫发改字【2013】2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的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