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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滨河路道路建设及河堤加固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4-02-18 查看 1 次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

黔C建施招(2014)第 36号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滨河路道路建设及河堤加固工程

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滨河路道路建设及河堤加固工程”已经仁发改备案﹝201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2.2 项目规模:包括滨河路道路建设和既有河堤加固。

2.2.1滨河路:线路长约2.529km、宽约16m范围内的道路(桥)及附属配套设施。

2.2.2既有河堤加固:约260m范围内河堤加固长度。

2.3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即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含概预算文件)、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

2.4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3.1.1 投标人具备资质条件:应同时具备以下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

工程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且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本次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协办方权利义务,牵头方为施工单位,协办方为设计单位。

3.1.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人指定账户存入2000万元诚信保证金,诚信保证金可以是银行支票、汇票(诚信保证金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开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给中标人,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后5日内无息退还给未中标人。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仁怀市茅台支行

户    名: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000212409200020

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3月13日16:00前,以招标人当日银行到账单为准。

3.1.3业绩要求:

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近3年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工程造价在1亿元及以上已完工程施工业绩2个及以上;

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近3年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工程造价在1亿元及以上已完工程设计业绩2个及以上;

以上业绩须有相关证明资料。若出现虚假业绩,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诚信保证金。

3.1.4信誉要求:

3.1.4.1 近三年未受到省级或项目备案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4.2 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1.4.3 投标人没有行贿记录。

3.1.4.4 投标人没被列入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

3.1.4.5 投标人没有借用挂靠资质投标或违规借出资质等问题。

3.2 其他要求: 

3.2.1 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牵头方)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中标后投标人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相关证书在施工期间由发包人保管。

3.2.3 投标人在投标中借用挂靠资质投标或违规借出资质、有造假行为或内容不真实的列入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同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2.4 若出现借用、挂靠资质的,招标人可随时终止合同并依法索赔。

3.3 投标人为集团公司时,其子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可视为投标人所有;投标人为子分公司时,其集团公司资质、业绩、人员不能视为其投标人所有。

3.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月18日至2014年2月24日(除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凭以下证件原件(另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报名。

4.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单位介绍信(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供,格式参见附件);

4.1.2 营业执照副本(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4.1.3 资质证书副本(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4.1.4 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

4.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2月18日至2014年2月24日(除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 时至16:30时,在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建设部六楼持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城上城6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     

邮    编: 564501          

联 系 人: 李  丹          

电    话: 0852-2388082       

传    真: 0852-2388082       

2014年 2月18日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方。

2、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3 份,联合体各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本协议书为联合体投标时适用,非联合体投标时不需填报。

牵头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此附件为招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投标人可参考此格式订立联合体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