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红枫湖二级、准保护区警示牌、界标、界桩设置项目施工招标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3)769号
本招标项目安顺市红枫湖二级、准保护区警示牌、界标、界桩设置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安顺市平坝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发改字〔2012〕25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省平坝县环保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平坝县高峰镇、夏云镇、马场镇镜内的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音关桥饮用水源保护区,龙井饮用水源保护区,白水龙饮用水源保护区;规模:在红枫湖二级、准保护区设置界标35座,道路警示牌18块,道路告示牌14块,界桩473个,宣传牌40个,围网11km;总投资:300万元;计划工期:6个月;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施工图纸所示全部范围(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