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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小龙村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顺市小龙村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发改投资[2013]260(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顺惠民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和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总建筑3600平方米,建设廉租房72套,单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6日至2014年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