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红枫湖二级、准保护区警示牌、界标、界桩设置项目
施工招标(二次)
安市公资交(建)告2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顺市红枫湖二级、准保护区警示牌、界标、界桩设置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安顺市平坝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发改字〔2012〕25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省平坝县环保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平坝县高峰镇、夏云镇、马场镇镜内的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音关桥饮用水源保护区,龙井饮用水源保护区,白水龙饮用水源保护区;规模:在红枫湖二级、准保护区设置界标35座,道路警示牌18块,道路告示牌14块,界桩473个,宣传牌40个,围网11km;总投资:300万元;计划工期:6个月;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施工图纸所示全部范围(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