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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定县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2013-12-06 查看 1 次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

普定县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标段施工招标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3)7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定县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普定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普发改投资(2013)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普定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普定县中心大道;

(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其中主体工程2000平方米,附属设施100平方米;计划工期。(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