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开发区开九号路、开九号路污水管网和中小孵化园区支线道路工程(垫资修建)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3)73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顺开发区开九号路、开九号路污水管网和中小孵化园区支线道路工程(垫资修建)已由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开发改[2013]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自筹或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规模:开九号路道路总长1002.201米,宽40米;开九号路污水管网1002.201米×2;中小孵化园区支路611.7米×9米
计划工期:六个月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