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2013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
A4标段施工招标(二次)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3)74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定县2013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A4标段施工招标(二次)(项目名称)已由普定县招标投标领导小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普招投标【2013】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普定县财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普定县龙场乡;建设规模:施工图所示范围,计划工期为180天,招标范围:施工图纸、答疑纪要、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